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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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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力度:20万

申报时间:5月、9月

主要申请条件:

 

1、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授权实用新型、软著5项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授权知识产权+受理知识产权达到10项以上;近2年销售收入、净资产增长率比较好)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